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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更新时间: 2021-06-23 摄影:| 编辑:yuanyi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经2017年第五次院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作为学院评选与管理骨干教师的试行标准。试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以便修订完善。

   特此通知!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17年5月11日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

依据《重庆市高职院校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骨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强化引导和培育机制,努力形成人才梯队,并进一步提高我院高职人才培养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目的

“骨干教师”是指师德和专业修养高,教学经验丰富,能够支撑学院教学和教研的优秀教师代表。通过骨干教师的评选,选拔一批师德高尚、教学思想与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能力强、教学成就突出、职业技能强、教学科研成果显著,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教师,从而带动学院整体师资水平的提高,促进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治学严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风师德,近三年年度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

(二)身心健康,热心课程和专业建设工作,能全面履行职务职责,且成绩显著,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二)、(三)为必备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3年。

获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成果(排名前3位)奖励者,不受学位和职称限制。

(二)按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及管理办法(试行)》(渝艺职教〔2017〕1号)文件要求,平均年度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双肩挑教师按学院相关规定完成教师工作量),近3年无教学事故,承担过2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且在省(直辖市)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2篇(或第一署名人的专利2项),或主编(参编)本专业教材,或主持院级以上专业课程建设的。

(三)近三年学生评教分数均位于全校前30%;同行评议良好

(四)获得过院级(含院级)以上课堂教学、说课比赛、课件比赛等教学竞赛奖。

(五)开展过院级以上(含院级)公开课、观摩课,在市及以上各种教学赛事或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竞赛获得奖项的

四、评选程序

(一)采取本人申请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人选。以“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保证质量,择优推荐,宁缺勿滥”为原则,院级骨干教师按全院专任教师数的10~15%进行推荐。

(二)申请人填写《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申报表提供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组织初评,候选人申报资料经所在部门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后报人事处。

(四)人事处会同二级院系、教务处将推荐材料汇总初审后,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

(五)将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报院务会审定,下发文件予以聘任。

五、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制订本专业发展建设规划,参与教学文件制订与实施工作,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在专业建设与专业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二)主持本专业的校级课程建设等项目,每年至少承担2门次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师工作量;

(三)承担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及评价方式等教学改革工作

(四)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

六、管理与考核

(一)院级骨干教师每年5月份启动评选工作,审定后的骨干教师聘期为3年。

(二)骨干教师的考核,主要按照骨干教师目标任务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3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任期一年后考核的依据是其年度工作职责,任期综合考核的依据其任期3年内应完成的职责。考核合格者连任,对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停止聘任。

(三)骨干教师的考核管理由学院与二级院系双重负责,日常管理由所在二级院系负责,并建立业务档案。其年度和任期履职考核由教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完成。

(四)在聘任期内出现可能影响完成考核要求的特殊情况,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向人事处报告,学院将视情况采取顺延聘期、暂停直到终止聘任。

(五)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警告、直接取消骨干教师资格及相应待遇: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不良纪录者;

3.学术弄虚作假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

4.出现工作失误且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渝艺职教〔2016〕10号)被认定为Ⅱ、Ⅲ级教学事故的;

5.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6.受过纪律处分者。

七、培养和待遇

(一)学院在有利于骨干教师学术水平的提高、教学能力的提升上,给予骨干教师大力支持。

1.成立学院骨干教师专项基金。专此面向骨干教师的教研、科研立项、教材出版等,以项目资助形式鼓励骨干教师在教研、科研、著作等方面取得成效。

2.为鼓励骨干教师多出教学、科研成果,每年奖励论文版面费1000元,论文发表后予以报销。

3.优先安排外出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并提交相关论文。

(二)优先安排外出参加提升培训班、进修或访问;优先提供学历学位提升学习机会等。

(三)同等条件下在评优、评先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方面优先推荐。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17年511

附件: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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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时间

最高学历(学位)

外语水平

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荣誉称号

培训进修情况

自何年月

至何年月

进修单位

进修内容

近三年教学科研情况

1、主要教学经历及目前承担的教学任务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学时/人数

任课时间

其他

2、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目   名   称

经费(万元)

起止年月

负责或参加

项目来源

3、代表性论文、著作目录

序号

论文、著作名称

出版

年月

出版社或

期刊名称

著者名次

SCI、EI、ISTP收录;是否权威刊物及被他人引用情况

4、教学改革、科研获奖励及发明专利情况

序号

获奖项目(发明专利)名称

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的名次

获奖

时间

单位推荐意见

要求:对申报人员政治思想、教学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述

部门领导签字:                   部门盖章:

   月    日

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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