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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更新时间: 2021-06-23 摄影:| 编辑:yu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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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9月18日经学校2019年第十三次校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9月24日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条件适用于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各类教师。

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

第二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学风端正;近两年年度个人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第三条  到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

第四条  由学校自主决定的计算机、外语能力考试要求,按照学校《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渝艺职人〔2017〕8号)文件要求执行。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第三章  助教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助教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

(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教学工作量:系统讲授至少1门课程,每学年合计教学工作量不低于420学时;

(四)申报助教职务的科研、教师素质、可持续发展条件基本条件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教师素质条件

了解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结合教学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提高活动,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

2.学术研究条件

参与学校重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项目库建设、实训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教改项目等。

3.企业实践条件

专业课教师每年在行业企业、生产一线实践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四章  讲师申报条件

第七条 申报讲师技术职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助教职称满4年及以上或硕士学位且承担教学工作至少2年或获得博士学位者;

(二)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教学工作量:

熟悉本专业教学方案及实施过程,系统讲授至少1门课程,且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低于420学时;

(四)申报讲师教师职务的科研、教师素质、可持续发展条件基本条件应符合下列有关规定:

1.学术研究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一定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申报评审讲师的,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或教改教研论文不少于2篇,作者单位为“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申报初次确定讲师的,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学术或教改教研论文不少于1篇,作者单位为“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本专业领域取得研究成果(论文、方案、实施结果等)获得市级以上的表彰和推广,或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

3)学校重点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项目库建设、实训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教改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并按阶段完成建设任务。

2.教师素质条件

具有一定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经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结合教学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学生参加素质拓展、职业技能提高活动,帮助学生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创业和创新能力。

3.企业实践条件

专业课教师每年在行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1个月,或在现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累计到行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时间超过4个月。有3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者不做此要求

参加讲座、研讨、学习、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的时间,不低于80学时/年。

第五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八条  破格申报条件参照渝职改办〔2000〕439号《重庆市工程、农业、科研、高校、中专校、中小学、卫生等七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

第六章  其他要求

第九条  教师在申报晋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所提供的科研成果,系指在经国家或各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的著作、主持或者参与并完成的科研项目(课题)。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著作、论文或科研项目(课题)只能作为参考条件。在论文集、电子期刊和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正式论文参加评审。

第十条  教师在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所提供的获奖证书,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作为晋升本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集体奖励项目要提供个人参与项目的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  以上条件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评条件,但不作为评审能否通过和聘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  实行“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在申报当年发生教学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并受到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则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如在任职期间内发生过教学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并受到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其受处分年份不能按正常任职时间计算(即延长任现职时间一年以上)。

第十三条  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职称考试违纪等),两年内不得申报。

第十四条  校内行政兼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不得低于本文件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授课学时)的三分之一。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国家和重庆市对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原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渝艺职人〔2017〕2号)作废;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评审条件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评审条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