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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更新时间: 2022-10-27 摄影:| 编辑:chenmengmeng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职称津贴发放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职称津贴发放办法(试行),经2022年第四次校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4月7日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职称津贴发放办法(试行)

(第一次修订)

为适应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促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标准

校内专任教师职称津贴标准

职称级别

职称津贴(元)月/人

正高职称

3000

副高职称

1000

中级职称

300

二、发放对象

我校正式在岗的且获得国评和职称评审权力下放学校后,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

三、发放方式

年按10个月发放。

四、发放条件

1.自觉遵守师德师风、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活动。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教学效果良好,认真备课,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中级职称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10学时/学期;高级职称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80学时/学期。

5.正高级职称每年考核积分不低于10分,副高级职称不低于7分,中级职称不低于4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详见附件,所有成果项目均为考核当年业绩,往年业绩不纳入当年量化考核(成果项目时间有效期均为考核当年的1-12月份)。

6.指导青年教师(详见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7.参与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重大成绩的,经学校认定,可不受上述第4条、第5条的限制。

五、职称津贴考核发放办法:

1.违反师德师风者,取消当年职称津贴;

2.发生教学事故者除按照《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教学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外,发生I级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一次者,扣除当月职称津贴;发生两次I级教学事故或一次II级以上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取消当年职称津贴。

3.当年考核未通过者,暂停次年津贴发放,待第二年年终考核通过后,从次年起恢复发放。

六、附则

1.取消当年职称津贴者,已经发放的职称津贴予以追回,从次月工资起扣回。

2.职称津贴发放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共同组织实施。

3.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职称津贴量化考核表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20224月6日

附件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

职称津贴量化考核表

申报人:               所属部门: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序号

成果项目

量化评分标准

自评得分

复核得分

备注

1

本专业发表论文

专业核心期刊10分,普通期刊1分。

作者单位为我校,第一作者

2

个人作品展演

国家级8分,省部级6分,校级2分。

3

创作作品在专业刊物发表

专业核心期刊每件1分。

4

入选展览展演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1.5分,入选1分;省部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入选0.5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0.5分,入选0.5分。

5

主持主研教学改革与科研项目

主持国家级10分,省部级3分,校级1分;主研国家级2分,省部级1分,校级0.5分。

1.项目须结题后计分;2.主研国家级项目取前三名,省部级项目取前两名。

6

实训基地申报与建设

主持国家级实训基地材料申报3分,省部级实训基地材料申报2分;主持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10分,省部级实训基地建设5分,校级实训基地建设2分。

实训基地建设通过验收后计分。

7

专业建设

新专业申报2分,新专业评估工作3分,专业(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2分,课程标准制定1分。

每项以团队计分,可由团队二次分配,分配数据报考核组。

8

课程建设

国家级课程建设10分,市级课程建设5分,校级课程建设2分。

每项以团队计分,可由团队二次分配,分配数据报考核组。

9

学术讲座

举办校级学术讲座3分/次,院级学术讲座1分/次;举行校级教学公开课2分/次,院级教学公开课1分/次。

10

指导学生技能竞赛、学科竞赛、创业大赛等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或展览展演并取得等级证书,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省部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每项奖为第一指导教师

11

教师参加技能竞赛

教师参加技能竞赛并取得等级证书,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省部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

12

教材建设 

出版独著(8分);专著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2分)、第三作者(1分);编著规划教材第一作者(8分)、第二作者(5分)、第三作者(2分);编著其他教材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2分)、第三作者(1分);以上教材获国家级奖项(10分)、省部级奖项(5分)。

合计